更新时间:2022.01.23
我国的赔偿义务机关即为所有侵犯自然人权利的机关。比如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那么这些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作为追偿人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具体有:违法行使职权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工作人员所在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违法行使委托的行政职权发生行政赔偿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追偿人。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等等。
在不同情形下,赔偿义务机关并不一致,总得来说赔偿义务机关有: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被授权的组织,委托的行政机关,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
所有侵犯自然人权利的机关都是赔偿义务机关。比如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那么这些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1、侦查机关。侦查机关是行使国家侦查权的国家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专门的调查工作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2、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即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行使检察权,具体有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
负有刑事赔偿义务的机关应该按照案件的情况确定,对于行使了国家检察和侦查以及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在行使职权的时候,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造成一些损害的,该机关被认定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于没有事实证明或者是没有犯罪事实证明
可以通过一下途径确定负有刑事赔偿义务的机关: 1、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