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责任有违约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以下责任: 1、缴纳出资的责任,如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承担违约责任; 2、妥善行使股东权利的责任,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地位; 3、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要求有: 1、出资方式要求,股东可以用货币和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人数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3、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有如实出资,如果未如实出资的,应当对于其余股东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还应当妥善行使股东权利的责任,不得滥用股东地位。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如下权力: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有: 1、全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购出资额; 2、出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对象,土地使用权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格的,交付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应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 (一)根据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根据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四)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公司欠款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如下情形之一除外: 1、公司资不抵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出资瑕疵的股东,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负有限责任。在出资以后,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不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如果股东或者管理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经营公司,造成破产,则公司股东只用于用本公司的资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抵债,不负有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