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
在行政复议中与其有关的相关人的范围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影响权利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死亡公民的近亲属;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表人;申请人、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等。
行政处罚复议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受理; 3、审理; 4、作出决定。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行政复议终局的案件有: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和利害相关人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行政复议的决定类型有: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决定由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职责;决定撤销、变更原行政行为;决定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决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等。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条件有: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属于该复议机关管辖的范围等。
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复议机关批准参加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人参加复议的条件如下: 1、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必须是直接的而非是间接的,即具体行
对申请人来说,如果复议成功,一般原具体行政行为会被撤销或重新作出变更,如果原具体行政行为对本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对于赔偿的情况,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也可以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以书面审查为主。
所谓必经复议就是指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必须首先经过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的,才可进行税务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撤回行政复议后,还能再次申请复议,但是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申请复议。如果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但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