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一般民事诉讼案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
申请调解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诉讼时效中断不能发生在时效外,只有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才有可能由于一方当事人主张权益,而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设立诉讼时效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得更多的人能得到保护,若是在时效外还有中断的可能,这并不会保护任何人
借条代表的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另行出具借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之前的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其自愿履行。
中断诉讼时效的时间不得超过20年向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
按照诉讼的相关办理程序来说,未交费的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会进行中断的。当再次完成交费时,诉讼时效才会再次生效。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1、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事由并不适用于保证期间。 2、按照民法理论,权利人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怠于行使权利的,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丧失,其丧失的是胜诉权,即权利人的诉讼利益将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3、而保证期间是不变期间,权利人超过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经过债务人又承认债务的,是不受到诉讼时效的影响的,属于自愿还款。 诉讼时效届满后承认债务的一般都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这个情况下,债务人作出同意偿还的承诺或者履行偿还义务,则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2)其他障碍: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只要主债务当中出现了法定情况下的事由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当该事由消失以后那么诉讼时效是会重新开始计算的,已经进行的诉讼也会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和相关程序结束时重新计算: 1、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起诉后撤诉的,视为与请求相同的诉讼时效中断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中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请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