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终结执行与终结本次执行的区别主要是适用情形不同。终结执行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等。终结本次执行的适用情形是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
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者不可能继续,而依法结束执行程序。中止执行是指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特殊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程序,继续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人民法院已经穷尽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则由人民法院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来结案。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中,提出的一种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穷尽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予以结案。
法院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书,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一般来说,是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案件短期执行不能而造成的。对于这类的案件,一般要申请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要求,履行了法定执行手续,采取了相应强制措施,穷尽了执行手段和方法,仍然无法使案件得以执结,在查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暂时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执行工作暂时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由法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中,提出的一种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穷尽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予以结案。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中,提出的一种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穷尽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予以结案。 法院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指在以金钱为执行标的案件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经过强制执行,确实未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给申请执行人制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待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依此
终结执行应当解除冻结。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情况紧急的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终结执行程序后,如有法定原因可以再次恢复或申请。因为终止执行并不代表执行完毕,下列情形下可以恢复执行:1、因受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可申请恢复执行;2、终结执行后,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全部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的,可以恢复执行;3、重新发现又可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