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
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在被宣告无效之前是有效的,即男方在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时,该婚姻还是被法律视为有效的,此时该有效的婚姻还是受《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限制的。 如果赋予男方在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婚姻关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是利害关系人;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是利害关系人;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
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
婚姻有效的情况是: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宣告婚姻无效的组织的情形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鉴于其严厉的法律后果,不宜对无效婚姻规定过宽的范围。目前世界各国的立法趋
当事人要去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对婚姻无效进行宣告,由人民法院宣告才行,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能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申请的民事主体是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当事人或者无效婚姻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拿着婚姻无效的证据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申请,让法院确认婚姻无效。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确属无效的,应依法宣告婚姻
婚姻无效由夫妻双方或其法定代理人进行申请宣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婚姻无效的决定。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申请婚姻无效后悔了不能撤回,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有效的情况是: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原因: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