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可撤销的婚姻有两种,胁迫婚姻和隐瞒病情的婚姻。一方因为胁迫而结婚的,可以在胁迫结束之日起一年内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婚姻。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病情,另一方可以在知道病情的一年内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这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 1、一方是受到胁迫而结婚的;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撤销的,则属于有效婚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三)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
撤销权的撤销事由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欺诈、胁迫等。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根据我国法律条款规定,因为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以撤销婚姻的。胁迫一般情况下是指行为人通常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名誉、财产、身体健康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意愿结婚的情况。行为人在主观上已经胁迫被故意造成的,明知道
这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 1、一方是受到胁迫而结婚的;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撤销的,则属于有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主要是因胁迫而建立婚姻。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婚姻双方或一方不能表达真实意思,缺乏主观自愿的婚姻要件,属于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主要是指因胁迫而建立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对对方或者其近亲属
合同撤销权撤销事由如下: 1.订立合同存在重大误解。 2.订立合同显示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有下列情况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1.因受胁迫结婚的。如果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如果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民法典》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一方或者双方被胁迫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