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可撤销婚姻有下列相关法定事由: 1、一方因受到胁迫而与对方登记结婚的;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 且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一般都是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之内。
构成可撤销婚姻的事由有:因胁迫结婚的、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结婚的、一方不如实告知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等。且撤销权一方据前述事由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限为一年。
构成可撤销婚姻的要件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需要故意胁迫,即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被胁迫人的身心造成损害,希望或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以达到被迫人结婚的目的; 2、行为人必须实施胁迫,这足以让被迫人害怕,或者直接现实地伤害被迫人的身心; 3、行为
构成可撤销婚姻的事由: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构成可撤销婚姻的原因: 1、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3、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
可撤销婚姻有这些法定事由: 1、一方因受到胁迫而结婚的;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一般都是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之内。
结婚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婚姻双方或一方不能做出真实意思表示,欠缺主观自愿的结婚要件,属于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主要是指因受胁迫而成立的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对胁迫作出了定
婚姻无效的事由:重婚、二人之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婚姻可撤销的事由: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
婚姻无效及可撤销的事由如下: 一、婚姻无效的事由: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也就是结婚的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
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仅规定了受胁迫结婚这一种情形。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