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认定部门工作人员有不法行为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投诉;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是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
工伤认定由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首先,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需由有关行政部门负责。在我国,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行政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从事工伤保险具体事务
需要到劳动行政部门去申请认定。程序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
工伤投诉找人社局以及劳动仲裁机构提出投诉。如果对工伤认定部门工作人员的处理结果不服,那么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
社保部门。工伤赔偿部门根据工伤的处理程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是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劳动能力鉴定的部门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部门是社保部门
首先,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老板一直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合同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有义务责令用人单位在限期内支付。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应按应付金额的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