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法律上没有特别规定哪些疾病一定不能结婚,就实践经验来看,以下疾病一般不宜结婚。 1、指定传染病,一般来说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 2、严重遗传性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
在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况下婚姻无效。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没有规定可以离婚的情况,婚姻是自由的,当事人有选择离婚的权利。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患以下几种疾病的人不得结婚: 1、先天性痴呆、精神病、精神耗弱等属于严重的精神方面的疾病; 2、属于重大不治且有传染性或遗传性的身体方面的疾病,如果患者结婚会严重危害他方和后代的健康。
《民法典》施行后,法律上不再规定不适宜结婚的特殊疾病。也即,即使一方患有不适宜结婚的严重疾病,只要在结婚前如实告知对方,对方接受并同意的,仍然可以结婚。不再认为该类婚姻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没有告知,则属于可撤销婚姻。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有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
夫妻一方有病可以离婚。例如: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结婚的一方或双方患麻风病且在进行结婚登记时尚未治愈方或双方在登记时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当要求结婚的一方或双方存在上述情况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结婚登记。 三、要求结婚的
如下情况下是禁止结婚的: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2、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一方或双方具有合法有效,且尚存续的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4、其他情况。
以下人员不具备结婚条件: 1、有配偶一方或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是禁止结婚的人; 2、双方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禁止结婚的人; 3、双方是还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的是禁止结婚的人。
法律规定患如下疾病不能结婚的: 1、严重的精神疾病。例如,先天性痴呆、精神病、精神耗弱等; 2、属于重大不治且有传染性或遗传性的身体方面的疾病,且如果患者结婚会严重危害他方和后代的健康; 3、不能结婚的其他疾病种类。
《民法典》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患有任何疾病都可以结婚,但是需要如实告诉对方,不能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