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江西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 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的土地有四类: 一类范围:石埠镇(除岗背村、观背村、留田村、鲁田村、洋湖村、柯里村)、樵舍镇(除南坊村、枫树村、枫杨村、黄堂村、七里岗垦殖场)、溪霞镇、乐化镇(除天源村、瓜洲村、中联村、郭
2023年征地补助费标准是: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是按照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的。征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十五倍来计算补助费的;若去征用其他农用地,安置补助费是按该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补偿费的;如果去征用
依据如下: 一、苹果树: 1.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2.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3.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4.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二、梨树: 1.培育期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2
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按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土地补偿费虽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法律、法规允许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 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虽然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事务,但不得同法律、法规相抵触,地方性法规对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
修路征地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
征地补偿分配的原则是对被征地的农民获得的补助费的支付不能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给予分配对象,安置补助费应当平均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占用。
征地补偿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其应该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细节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