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保险合同的效力变更情形主要有四种,具体而言与普通合同的规定是一样的,即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复效、合同终止四种情形。这其中也有与普通合同不一样的效力情形,如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使合同无效的一种单独的行为,而
保险合同效力变更包括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复效、合同终止四种情形。 具体来说: 1、保险合同无效包括: (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 (2)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 (3)自始无效与失效。 2、保险合同解除是指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另
以下情形保证合同无效: 1、所保证的主合同无效; 2、保证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保证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保证合同存在意思虚假的情形。
一、实践中常见的担保合同无效情形主要有以下7种: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其财产为国家所有。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主合同无效的;担保主体不合格、不适格的;通过欺诈、胁迫、恶意串通订立的;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未经批准的;无权设立的。
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
保险合同无效的形式主要包括: 1、合同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2、合同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的; 3、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权益的; 4、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等情形。
有以下情况合同无效: 1、当事人不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或权利能力,且无法追认生效的; 2、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4、合同无效等等其他情况。
合同无效的情形: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出现无效的情形是以下几种:第一,对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情形,并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若只是损害非国家利益的合同,则是可撤销合同。第二,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强制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