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当事人申请行政赔偿提起诉讼的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有: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可以和行政诉讼一并提出,也可以单独提出。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原告具有请求资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等。
一、行政诉讼一审程序。行政诉讼一审程序是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它由依次相互衔接的四个阶段构成,即起诉、受理、审理、裁判。 二、行政诉讼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
人民检察院处理行政申诉案件的程序是1.立案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 (3)原审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案件程序: 1、一审程序:起诉、受理、审理、裁判; 2、二审程序: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 3、审判监督程序; 4、执行程序。
1、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 2、受理阶段。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3、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如下: (一)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
狭义的行政诉讼执行程序只包括对司法裁判的执行程序,它是指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使业已生效的行政裁判得以实现的程序。广义的行政诉讼执行程序还包括人民法院应行政机关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程序。
行政赔偿程序是申请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有关赔偿事项进行自愿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制作赔偿决定书,不予赔偿的,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