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民法典》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的规定有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
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捐助人主要享有下列权利: 1、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权利。 2、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的权利。 3、知情权。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应当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 4、监督权。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
出资人一般无权要回房子,但双方具有书面房屋代持协议或其他正式说明可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的有权要回房子。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其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合伙人闹翻了,也可以撤资,在法律上,这主要表述为: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进行退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5条的规定,在合伙企业的存续过程中,合伙人也可以进行协议退伙,只要全体合伙人都达成了一致的同意,无论是有限合伙人还是普通合伙人都可以退出合伙
法院一般不会查出借人资金来源。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察出借人的经济能力、借款金额、交易规模、与借款人的关系、款项的支付过程、是否涉及职业放贷等因素,认定借款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关系是否合法,未予查明上述事实而据以作出
债务人有非法转移资产行为的处理方式:如果债务人非法转移资产,因此导致了自己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损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债权人可以据此来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归于自始无效。在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归于自始无效后,资产受让人受让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