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若受伤了但没致残的,应当由责任人对其进行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由谁出伤者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
交通事故评残后就没有误工费了,评残之后会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致残评残的方式: 1、受害人应在交通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后,向公安交管部门书面申请评残; 2、可以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伤残评定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3、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评定结论不服,可以括申请重新进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在治疗终结后,委托人向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委托评定伤残等级。 2、鉴定机构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决定。 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后再进行复核。 4、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并发送给委托人。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有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5、残
三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五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七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 八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九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
受害人在60岁以下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交通事故造成九级伤残的,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交通事故没有伤残等级,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