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分割离婚财产的具体规则:夫妻各方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办法有两种: 第一种,夫妻财产由双方进行协议处理,按照协议的结果进行分割; 第二种,由法院分割,夫妻对财产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
写好诉状,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内会通知你是否立案,如果决定立案将在7日内预收案件的受理费,并在立案后2日内交审判庭,接着是庭审程序,经过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
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所提起的行政诉讼应当按照下列规则来执行:如果是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由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来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由法院采取相应的措施强制其履行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这是他的权利;在他申请诉讼保全的同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这是他的义务。只要当事人的申请符合诉讼保全的条件,并且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都应当作出财产的裁定。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时,没有必要作调查,但必须对
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虚假诉讼行为,降低了司法公信力,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从重处罚,妨害司法秩序,都可能成为虚假诉讼罪的构成主体,同时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正,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行政诉讼,并且需要依法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和第一次一样,都是先在管辖区的法院立案,提交材料等开庭。开庭后等判决。但是,如果第二次离婚起诉距第一次诉讼离婚还没满六个月的,法院通常不受理。但是如果出现了新的离婚理由,能够影响到法院对
离婚官司的诉讼费用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相关费用,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
诉讼离婚后房产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不予分割。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且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
涉外离婚案件,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应该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进行诉讼;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规定有: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