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期限是复议期限或者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既不履行,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的,则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执行。
行政处罚的申请执行期限是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而当事人既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也不履行的,该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在六个月内可以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裁判。
行政处罚听证一般需要十二天以上。因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其享有听证权利后的五日内提出听证的请求;而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告知当事人等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一般行政处罚程序,会在九十日内结束,该期限从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应对当事人处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警告的,则会在当天结束,行政机关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目前,国家有关法律没有对行政立案到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我国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后复议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个月内。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
《行政处罚法》中的追责时效一般是二年,至多可延长至五年。如果违法行为自作出之日起的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予以处罚;如果危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该期限延长至五年。
公司行政处罚的期限是是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环保的行政处罚期限,是在两年之内。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该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逮捕或拘留的人犯,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少数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