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 1、知情质询权; 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利参加或者指定委托人作为代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依据股份比例或者其他的约定,行使自己的议事和表决权; 3、选举权,公司的股东有权被选举和选举为董事会或者
多人合伙协议包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还有投资方式和持股比例,以及利润分成和亏损分担。合伙人主体资格审查:合伙人资格审查应包括合伙人的人格、能力、家庭状况、资产情况、是否有大额外债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赔偿责任是指,在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法院宣告无效后,对于已经变更登记的应当撤销变更登记,同时对股东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瑕疵可以分为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和股东签合同对方违约的话,当事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首先,股东出现违约行为的时候,可以催告对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如果对方拒绝履行、或者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责任的话,当事人就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
自然人独资无法增加股东。 自然人独资,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两者的不同在于前者是特殊的企业,只有一个投资人,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而后者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
公司注销需要股东签字。根据规定,公司注销前必须进行清算,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才能通过,然后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公司的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等;制定相应的财产处置方案,清算完毕后制定清算报告,就可以办理公司注销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
公司注销不需要股东到场。需要指定一个人拿上带有全体股东签字的并且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去工商局即可注销。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
对于公司破产后股东的债务承担,有如下两个不同的情形: 1、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已经依法完成了其实缴出资义务,且没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且股东为设立人时,其他设立人均依法完成了相应的实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有以下几个:1、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监事会应当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