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被收购公司的亏损在同时满足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等情形下可以弥补亏损。
公司亏损办理歇业,负有清理责任的主体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资不抵债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被收购公司的亏损可弥补: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
公司亏损解散时债务应当由法人承担,因为公司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清算时发现已经达到法定破产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员工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是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都没有用的话,最直接快速的方法就是到人民法院投诉公司,要求支付工资还有一定的赔偿费用。
公司亏损转让债务应该由转让后的法人承担。法律规定公司转让时应该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公告,其原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由转让后的法人承担。拥有债务的公司,应当先通知债权人,并征求其同意,才可以转让,否则转让对债权人无效,原公司仍要承担债务。双方有协
公司亏损导致公司资不抵债的,可以申请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被收购公司的亏损可弥补: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被收购公司的亏损可弥补: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被收购公司的损失可以弥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合并。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而解散。两家以上公司合并成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
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出现亏损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但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