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1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分为三类: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授权实施行政处罚。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其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
行政处罚的申诉机关有以下几个: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才觉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分为三类: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2、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3、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能够接受行政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是提出听证的期限。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从上述规定来看
不会。但是会留有行政处罚记录,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可设置行政处罚的有以下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无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另外也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
申请行政复议的机关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
行政诉讼主管机关是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主管机关是指法律规定的行使行政审判权的主体。在我国行使审判权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因此行政诉讼的主管机关是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时,应当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