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
不予批捕的条件有: 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3、没有逮捕必要的。 4、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对以下四种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
取消取保候审的条件,有以下其中一个就可以取消取保候审:一、发现当事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在第一种情况的发生下,不管是在案件的侦查阶段,还是起诉阶段,或者是案件的审理阶段,只要发现当事人是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都是可以取
取保候审的解除或取消是指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取消取保候审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解除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 1、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不予批捕后可以要求取保候审。但应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
不满足刑诉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则不予取保候审。刑诉法规定的四种情形为: 1、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较轻,是管制、拘役或独立的附加刑; 2、刑罚可能是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候审后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 3、患病严重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
不满足刑诉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则不予取保候审。刑诉法规定的四种情形为:1、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较轻,是管制、拘役或独立的附加刑;2、刑罚可能是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候审后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3、患病严重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哺乳期
对于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67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首先要求保证人与本案无关联,其次要求保证人“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再次要求保证人“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这意味着保证人不能是剥夺了政治权利的“罪犯”,也要求其人
申请取保要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由家属或者律师申请。如果申请通过,一般要财保或者人保,如果财保直接交保证金,人保要找条件合适的保证人,人保财保只能择一适用。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取保候审保证人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这不仅是指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以及保证人的身体状况能使他完成监督被保证人行为的任务等等。 (三)享有政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