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 安全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人身安全权在这里是指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即享有保持身体各器官及其机能的完整以及生命不受危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以下权利: 1、安全保障权; 2、知道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索赔权; 6、求教获知权; 7、依法结社权; 8、维护尊严权; 9、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权益是在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予
消费者的权利: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维权可以用以下方法: 1、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2、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
消费者有监督权。消费者监督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利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监督权的内容包括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品种、供应、服务态度、售后服务等进行监督。
消费者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 1、当消费者人身权益受到损害并造成消费者严重精神损害时,消费者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当商家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消费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费者严重精神损害的,费者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消费者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可以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若是还无法解决,商家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消费者维权可以找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等。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公民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其中,公民的权益包括民事权益。因此,公民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其种类繁多,如人格权,身份权,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荣誉权,肖像权,所有权,隐私权,继承权,等等,这些又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