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防范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的措施有: 1.严格条件审查。法院要加大对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力度。要求债权人提供初步证明材料,对债务人确有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可能的,方可采取保全措施;否则,应驳回债权人的保全申请。 2.改进保全方法。坚持债
一、严格条件审查。法院要加大对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力度,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要求债权人提供初步证明材料,对债务人确有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可能的,方可采取保全措施;否则,应驳回债权人的保全申请。要建立集体讨论制度
要防止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可以通过严格审查条件的方式,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者在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面对争议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
防止大股东的权利滥用的方法如下: 一、应加强立法工作,尽快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增加限制大股东相关权利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特别条款。 二、尽快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赔偿诉讼机制,切实对侵权行为起到事后监督和警示作用。
防止大股东的权利滥用的方法如下: 一、应加强立法工作,尽快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增加限制大股东相关权利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特别条款。 二、尽快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赔偿诉讼机制,切实对侵权行为起到事后监督和警示作用。
防范债权保全的风险的方法如下: 1、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情况; 2、债权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3、通过人民法院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调查核实,防范债务人弄虚作假,
一、财产保全面临的法律风险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
防范债权保全的风险的方法如下: 1、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情况; 2、债权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3、通过人民法院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调查核实,防范债务人弄虚作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如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将公司意思、财产与股东意思、财产发生混同,则构成公司人格否认。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执行股东财产。
债权人起诉讨债时要申请财产保全,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的时候,即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其合法财产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的情况的时候,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