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食品行政处罚听证应当《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由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公开听证的时间、地点,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由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双方互相陈述以及申辩的听证后,由行政机关决定是否进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按照下列步骤来举行:先由当事人申请听证;然后由行政机关依法组织听证,提前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再正式召开听证会,由各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法及时地作出决定。
除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听证外,其余所有听证都应当公开举行。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
行政复议不是必须听证的。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但申请人提出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法律事务主管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所申请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行政许可中的听证一律应当公开举行。《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行政许
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 (1)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组织听证,有利于作出正确的行政处罚决定2)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案件范围,并且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确有不同意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
当事人并不是必须亲自参加行政处罚听证的,行政许可法并没有要求当事人必须本人参加听证,参考行政强制中听证程序的规定以及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律原则,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行政听证程序包括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等
是的,行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听证制度是促进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听证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已查明的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理由和依据; (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四)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权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