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建设单位需要承担工程质量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行监理制度,建设单位要委托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监督,建设单位要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确保监理单位顺利履行职责。
建筑工程交付后施工单位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以及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以房屋抵付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建筑承包商,承包商完成施工后,建设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通过协议方式将其所有的或已建成尚未出售或将来某时建成的房屋抵付给承包商,代替以货币形式支付工程款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主要有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价款及其支付;违约责任及其他协作条件等。
起诉状需要明确以下: 一、管辖法院 1.如合同明确约定具体管辖法院,则向该法院起诉(约定的管辖法院必须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否则管辖约定无效) 2.合同未约定
工程建设合同到期后,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期完工的,施工单位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
委托施工协议书范本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身份信息、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由有:勘察合同纠纷、设计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分包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二、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三、对工程质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有: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违法分包等。
建设工程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后成立。但是,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为无效之后,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其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自然也无效,但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