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1、亲兄弟姐妹是指由父母所生育的彼此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半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半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之间互有继承权。 2、在收养人的养子女与生子女、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
兄弟姐妹享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订立了遗嘱,指定自己的兄弟姐妹继承自己遗产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兄弟姐妹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二顺序人。
兄弟姐妹之间一般互有继承权,如果是继兄弟姐妹,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则不享有继承权。兄弟姐妹是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之一。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兄弟姐妹之间有相互继承权,只不过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首先,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其次,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以互
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兄弟姐妹在法定继承中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也享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种情况会涉及兄弟姐妹继承的问题。 另外,我国继承法关于转继承的规定也会涉及兄弟姐妹继承问题,就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
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关系,只有在继兄弟姐妹之间有扶养关系时才存在。 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 (1)同父母兄弟姐妹之间,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相互享有遗产继承权。 (2)养兄弟姐妹之间,是指养父母所收养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形成的一
兄弟姐妹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顺序: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堂兄弟姐妹是否有继承权,需要视情况而定: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堂兄弟没有继承权; (2)如果有遗嘱的,指定其为继承人,是可以有继承权的。 遗产继承需要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与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