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要求分割。 2、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3、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离婚关于财产问题的处理与一般案件的处理基本相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伤亡保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这些带有个人专属性的款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方式与普通人是一样的,也是对于财产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的,对一方个人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对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注意,对于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3.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方式如下:一、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二、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共同财产由其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且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其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和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婚前财产均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军人离婚分房产的,分2种情况。分别是:1、如果该房屋是让军队房管部门独立管理,对居住使用人有特别的要求,只能让现役军人或者转业军人居住使用的,那么在分割此房屋时就应遵守该规定;2、但是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得到此房屋的所有权后,那么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规定军人的伤
一方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办法是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