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
有如下情况的,继承权会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
首先,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如下四点: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里说的“死亡”,
代位继承指的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被继承人过世的,则一般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的继承制度,一般有可以称为间接继承、或者承租继承。 根据继承法有关代位继承的规定,代位继承人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具体有: 1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在承包期内,一个家庭里有一个或以上的家庭成员死亡,但家庭里还有人在的,这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家庭成员已经都不在,全部死亡的,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实际上,不附带义务的权利都是可以放弃的。虽然权利会给行为人带来一种利益,但是放弃利益还是法律允许的。因此,在继承正式开始之前,继承人都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也就是继承权。需要注意的
遗产是公民去世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等。 居住权,即对房子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有很强的人身性,享
不安抗辩权,通常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的情况时,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对于应该先履行债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下:第一,犯罪分子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犯罪情节轻微。第三,犯罪分子具有悔罪表现。第四,犯罪分子没有再犯危险性,而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不利影响。但是,对于是累犯
虽然共有产权房是社会保障性住房,政府与个人共同出资,但是个人享有对共有产权房的一部分所有权。因此,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这主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共有产权住房中的
一般情况下,由于房屋的继承权和身份紧密相关,是不能够转让的。换句话说,房屋继承案件中,既不能将房屋的继承权,转让给其他顺位的继承人,又不能把继承权转让给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直接继承遗产之后再转让遗产的方式,将继承得来的遗产转
继承权作为一种人身性权利,是不可以赠送的。 遗产继承权,即继承人依法或者被继承人订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拥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遗产继承权属于一种期得权利。因为是期得权利,所以,继承权在期得的条件还没有实现时,且没有实现其权益前,不能
可以继承。对于发生争议的物权所有权、物权的内容,可以请求确认物权。 物权公示有一种形式是房屋产权登记。房屋权属证书不是权利本身,而是对于一种权利的证明,登记行为并创设权利。 对房屋权属进行登记发证的行为,只是登记机关对权利内容进行书面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