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协议(或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3、缴纳房款凭证; 4、若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分房证明、财务费用结算表和缴房款凭证。
拆迁有安置房的,可能还有补偿金。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
是营业用房,1984年1月5日后所建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标明的用途为准;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产权档案记录仍不明确的,由规划管理部门确认。未经规划行政
属拆迁置换房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若拆迁安置房有超出置换面积需部分购买的干部职工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的公积金余额不能超过购买部分房款额。 符合提取条件的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
拆迁安置补偿不合理办法如下: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迁安置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但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提取人有未还清的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则不能办理提取。提取不是按是否“拿”为提取的依据。而是按是否按购房、在本地就业、私房改建等规定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要分具体情况: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必须满5年之后才可以上市交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可以进行办理公积金金额的提取: 1、申请人为离休或者退休的; 2、申请人处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用人单位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3、申请人确认出境定居的; 4、申请人确认要
名下有房是否可以把公积金取出来,要看是否满足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住房公积金的领取要满足这些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3、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4、职工偿还房贷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