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
行政诉讼败诉后会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生效,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制履行。
本条规定调整的主要是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强制执行申请,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保障公共安全,如何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强制执行的问题。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从行政机关申请
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是不会停止的。以下几种情况,可由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 1.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执行会造成巨大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被告
关于非诉强制执行的期限规定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应当在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6个月以内进行提出,如果超过期限的话,那么将不再提起诉讼会上市诉讼权利。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在三个月以内向法院
行政诉讼的主体一般是指,就实体争议依法参加到诉讼中来,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这里的人指的是,法律拟制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就本质来说,诉讼主体通常是指,实体法上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或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一般是指,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申请执行人想催执行法官强制执行的,可以通过电话催促,如果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申请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如果有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