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根据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强奸罪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强奸罪主要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刑法第236条),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由下列要件构成,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强奸罪,通常是指侵犯女性性权利。但是,实践中男性性权利也会可能被侵犯,对男性事实上的强奸行为,可以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定性为猥亵,也是会构成犯罪的。
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司法解释,该罪名已经并入强奸罪。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
根据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强奸罪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强奸罪主要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1、主体方面: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特殊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妇女也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即明知是违背妇女意志,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具有侵犯妇女性权利的主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故意与十四岁以下的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必须违背妇女的真实意愿,客观上必须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道反抗或者使用妇女不知道、不能反
我国没有迷奸罪,只有强奸罪,这两者区别不大。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并规定严厉的法定刑。
行为人构成强制猥亵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