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的,应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抵押之财产抵押物是主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则债权人应当先行就该抵押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即应先执行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抵押物,之后才能执行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或连带保证人的财产。
新债务人的责任程度不同:债务第三人加入债务法律关系,成为新债务人,但不免除原债务人的责任,新债务人和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务转让的第三人,即债务受让人,应当独立向债权人承担全部债务。因债务合法转让原债务人的责任被免除,债权人必须要
一、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法律规定有: 1、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清偿,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条件: 1、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2、须有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承诺,应为明示的、书面的; 3、须债权人的债权已届履行期,且向第三人请求履
债权人没有权利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如果债权人随意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则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权人要讨回债务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
债务转让与第三人履行的区别在于: 1、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是否有一定的协议是区分债务转让和第三人履行的重要方面,第三人履行必须与第三人就债务转让达成协议,基于法律规定或无因管理; 2、协议内容明确转让债务的,可以认定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可能发生
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务人转让债务的,除债权人同意外,还需要抵押人的书面同意。未经其同意转让债务的,抵押人不再对转让部分承担担保责任。主债务分割或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
如果债务设立了抵押,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占有债务人抵押的财产,但仅能占有被抵押的财产,不能占有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或者债务人同意以其他财产来抵债的,此时债权人也可以占有债务人同意被用来抵债的财产。除上述情况外,债权人没有占有债务人财
债务担保人的责任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有下列两种: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