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9
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合同终止。但若因用人单位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且若劳动者不愿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有履行能力而不续订合同的,应当按照前述标准的二倍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想续签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一)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劳动者已不能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标准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不一定终止。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并未为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双方仍然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事实劳动关系继续存在,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除外。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
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此外还包括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
劳动合同到期不完全等于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患职业病诊断期间或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老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劳动合同到期不得终止劳动关系。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如下: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
合同期满后公司主动依法终止合同的,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订的则除外。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是否续订。用人单位不续订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用人单位破产之后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