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原则上认定归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著作权,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权利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义务由合作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主要如下: 一般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特殊规定: 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
单位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是:除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外,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单位作品著作权归属: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任务而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作者享有著作权,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经营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人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
美术作品著作权归属是美术作品的创作人。著作权属于作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依然属于创作者,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所有的合作作者。各合作者可共同享有。如果可以分割使用的,各人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不得损害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而行为人必须参与合作作品的创作才能成为合作作者。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翻译人享有。翻译别人的作品,除了要署翻译作者的名字外,还应当,应当注明是翻译作品,并且注明是根据某人的某某作品翻译。如果没有注明,而使人感觉该作品是翻译人的原创作品的话,那么也构成
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是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属于作者;委托作品的著作权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受托人;另外如果公民死亡的,著作权属于其继承人;法人、其他组织终止的,著作权属于其权利继受人。
将他人的作品进行演绎的作品的著作权应当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即在演绎作品中必须表明原作品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以及在演绎时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