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通常是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及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
在我国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法定监护、遗嘱监护、协议监护、指定监护。父母具有当然监护权,未成年的父母有监护能力的,不能解除监护权而采用其他的监护方式。
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意定监护人的范围有: 1)近亲属。近亲属包括
监护人一共有三种类型,这三种类型分别是指定监护,法定监护、选定监护。法定监护是在民法总则规定的范围之内按照一定的顺序担任当事人的监护人,如果是指定监护的话,这多半发生在当事人的父母在遗嘱当中指定相应的监护人,选定监护是由人民法院在近亲属当中
民法总则法人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等十项内容。
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关于遗嘱指定监护的规定:“遗嘱指定监护”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监护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
民法总则中关于申请失踪的规定有: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2.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监护人未年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有,下列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 1.获得的奖金,如因学习成绩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政府奖金等; 2.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 3.通过遗嘱继承而获得的财产。
未成年的监护人是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
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的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规定如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典、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规定, 另外,我国还特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在保护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