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介绍卖淫罪成立需要: (1)在对案件进行侦办时,需要的证据有被告人本人的供述笔录,其中应当包含动机与目的,行为等; (2)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书证和物证也是重要的证据,其中包括被告人使用的淫秽物品,手机联络内容等,鉴定意见也
无关是否发生性行为,只需证明介绍卖淫行为发生且符合定罪标准即可认定介绍卖淫罪。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
介绍他人卖淫,是指为卖淫人员与嫖客寻找对象,并在他们中间牵线搭桥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介绍卖淫罪两个档次处罚,第一,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二,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介绍卖淫
严重刑法条文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有关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如下: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
《刑法》中对介绍卖淫罪规定的刑事处罚标准一般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情节较轻的,比如介绍两人卖淫,可以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但犯罪情节严重的,比如介绍多人卖淫或者介绍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用金钱、物质或者是一些其他利益诱惑他人卖淫,或者是提供场所给他人卖淫,又或者是对卖淫进行介绍、拉拢、勾引、教唆等行为的,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其中一个行为就构成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2人次以上实施卖淫活动的; 2、引诱、容留、介绍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卖淫活动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梅毒、艾滋病或者是
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强迫卖淫罪,具体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根据实际案情确定。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之一,并且经过办案机关核准后,就能取保侯审,否则就不能进行取保候审。我国法定取保侯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