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在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之后,就不享有代位继承权了。因为继承人对于继承权的放弃也包括代位继承权,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因此对于此种情形的具体认定,即继承人先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性质不同。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在转继承中,实际上是连续发生了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的条件不同。转继
有,代位继承可以再转继承。转继承是指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在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死亡了,继承人生前并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可以将其原来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继承给其他继承人。所以代位继承人如果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可以适用转继承。
"代位继承:某A是个老头,他有一个女儿小B,他的女儿,有一个儿子小C,如果正常情况下呢,A死了,应该由B继承,但是不幸的是,B出了车祸,比A先死。然后A死了,本来应该由B继承的,现在就由B的直系晚辈也
转继承后还可以再代位继承。当转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转继承人死亡的,转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就可以代位继承转继承人的财产。所以代位继承可以发生在转继承后。
1、可以。 2、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3、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发生。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两个概念。转继承实际上发生了两次继承。因为转继承意味着第一次继承已经开始,但继承人在尚未取得遗产时死亡,此时他的原因取得的遗产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例如爷爷、父亲、儿子三代人,爷爷首先死亡后,父亲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财产,但父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