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
合同期满终止,如果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或者具有降低劳动条件来与劳动者续签而被拒绝等情形的,需要补偿劳动者;如果是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决定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则不需要补偿劳动者。
合同到期口头给补偿金是有效的,因为在法律的规定上,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就必须进行赔偿,那么不管有没有口头的答复在法律上都应当进行赔偿。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要根据以下情形分析: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要补偿的。 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而《劳动法》对两种劳动关系的保护是一致的,故无论是否签订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形成了《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都同样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进而权益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2、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