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物业该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较大问题的,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
物业公司归物业管理处管。物业管理处有些城市设在城市管理局,有些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主要包括:建筑物内、外的公共设备及相关场地、绿化、道路等,也包括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础、承重墙体、楼板、屋顶、走廊通道等都在小区物业管辖范围
法律上高空坠物由国家土地房屋管理局管理。该部门对于此类事故是有着宣传避免的责任,并对涉及到容易发生高空坠物的房屋,需要及时整顿,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有作出处罚的权利。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二楼及以上向下抛物,算高空抛物。从法益侵害性的角度看,高空抛物可能涉及三个不同的法益,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禁止高空抛物的制度规范。其中公共安全法益是一个较高的法益标准,通常将高空抛物罪放在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当中,要求高空抛物行为
高空抛物物业应当处理如下:首先对于高空抛物,物业公司应当协助被侵权人维权,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事实真相。其次对于高空抛物,物业公司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平时加强宣传教育,告知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加强日常巡视,确保发生高空抛物后能第一时间处理。
小区物业问题归房管部门,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对于物业企业的较大问题的,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的处罚:高空坠物伤人并非整栋楼都应承担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不造成任何后果,不存在责任问题。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
我国《民法典》并未规定高空抛物的管辖部门,通常由公安机关管辖。一般情况来讲,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当事人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或者直接报警处理。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
高空抛物界定高度,只要高度超过人的高度,且会对人造成人身伤害,就算是高空抛物。所说的高空抛物,高度是以人的身高作为基准的,也就是说当抛物高度超过人身高时,会对人造成人身伤害。这个目前并没有非常具体的高度数据确定或规定。一般情况下,二楼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