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不是所有增值税都由3万元起征,对有特殊情况的按照相对应的征收方式征收: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含)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含) (1)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等级
增值税起征点不是3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
增值税起征点规定: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销售额300-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
个人增值税起征点为: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到今年1月1日,实际实施暂定三年,即 2019、2020、2021三年有效,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为月应税销售额高于15万元,季度应税销售额高于45万元。如果合并计算的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依法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
需要具体分析,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增值税的起征点所作出的相关规定如下: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等。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