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根据制造毒品的种类和数量来定罪量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运输毒品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为: 1、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运输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其他。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窝藏、包庇罪的量刑: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
窝藏、包庇罪的刑事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包庇罪通常情况的判刑,具体包括: 1、一般情况下,构成包庇罪的,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如果是包庇情节严重的,会判处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3、另外,如果事前存在通谋情形,属于包庇罪的共同犯罪。同时,包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
为了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在计算毒品数量的时候,不论毒品中含有多少杂质,其纯度是否高低,一般不以纯度进行折算,而以毒品的实际重量进行计算。
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司法解释如下: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 2、犯罪地”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毒资、毒赃和毒品的藏匿地、转移地,走私
根据毒品的种类和数量来量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贩卖毒品行为的,也是可以定罪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窝藏包庇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时不满18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时已满75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最高法定刑是无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强迫他人吸毒、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
行为人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认定为毒品犯罪。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