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无病程记录是可以鉴定医疗过错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病例误诊不一定都是医疗事故,如果是因为患者的特殊体质、现有医学技术难以预料防范、或者是在紧急情况下难以精确诊断等原因导致的病理误诊的,是不属于医疗事故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
医疗事故结论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一经确认为医疗事故的,患者或患者家属就有权要求院方赔偿如下费用: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具体金额和标准需要具体
关于医疗事故的划分依据,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医疗行为对患者造成的可以检查检测到的人身损害程度。损害程度是通过损害的后果来体现的。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
可以复印的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有: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
医生写错病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医生写错病例首先要承担修改的民事责任,另外,如果患者要求医生修改,医生拒不改正而被患者投诉了的,可能还要承担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行政责任。
大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是那些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正常工作与生活的疾病,不同的保险公司,对大病医保的保障也有所不同,像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
出现死亡不一定就构成医疗事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病理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前提是医生违反法律并对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疾病进行记录。如果医生写错了病历,可以要求其进行改正。如果医生拒不改正,患者可以去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医生会有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相关的规定,医生篡改病历,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警告或者责令最低六个月、最高一年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