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检察院会监督公安办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的活动采取下列措施实施监督: 1、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来审查公安机关的活动; 2、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参加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 3、人民检察院通过受理诉
有的,涉嫌犯罪,只要不是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都是有案底的。和是否逮捕无关,逮捕是个强制措施,不是刑罚。没有逮捕,很可能是认为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不强,没必要逮捕,说明犯罪行为是比较轻的。是否有案底需要经过法院判决确定,法院判
1、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按照法律规定是配置制式枪支的; 2、枪支实现集中管理,也就是说枪支不是归个人保管的; 3、换句话说,检察院的法警没有枪,配置的枪不是给个人的。 4、法警在公务活动中,需要使用警械、枪支,必须事先经法定程序,在法定情形下
刑事案件提请检察院不一定都会批捕,具体还要根据情况,要根据检察院对该刑事案件的认定,包括案件的证据是否充足、是否符合批捕条件、是否达到批捕的准备等等而定。
案件没到检察院取保候审到期了,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
人民检察院将行为人批准逮捕之后案子申诉能不受理。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重新提请批准逮捕。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未说明理由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说明理由。
移交检察院第二天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贯穿案件各阶段,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取保候审规定,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没有时间限制。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批捕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不过取保候审需要通过检察机关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
不受理。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值得注意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
人民检察院建议量刑3到4年的,能判缓刑,但是总体来说希望不大。在符合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风险、宣告缓刑对于犯罪分子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由受理案件的合议庭结合案情与自身的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判决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