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双方订立借款合同的,借款纠纷案件还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的管辖,应该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在合同纠纷中,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 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管辖的规定是:如果签订了借贷合同,那么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签订合同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民间借贷管辖法院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因民事诉讼提起了诉讼,管辖地为被告者所在地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因此,原告有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原告具有选择权,依照民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法
具有下列法律效力:1.抗辩权随之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2.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3.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的债务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由此可知:民间借贷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接收货币一方所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民间借贷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双方订立借款合同的,借款纠纷案件还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地的按合同约定管辖。 双方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对于公民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