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男方在婚后买房不一定房屋是共同财产,判断房屋的归属并不是简单的看房屋购买在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二而是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来确定房屋的归属。男方在结婚之后买房,如果要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就是房屋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的
男女双方先办理结婚登记,在结婚之后再买房,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的房屋,那么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男女双方都有平等的财产权。但是如果有以下两种情况,那么房屋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一就是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
结婚后买车写一个人的名字时,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主要取决于买车的资金来源,可分为以下4种情况:第一种,购买车辆的资金是一方父母赠与的,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了车辆之后,将车辆登记在了自己子女个人名下,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的子女,这时,车辆属
婚前买的房,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换句话说,一般
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得到的拆迁房,属于该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请求分割。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婚前拆迁房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例外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婚前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赠与给另一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一般由具体情况决定: 1、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
婚前买房,不一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两种条件:1、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2、虽然是一方出资购置房产,但是出资人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双方名下,换句话说,也就是愿意将房产的一半的
婚前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例如: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自己的配偶;同时,双方已经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了不动产的加名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房产就因为一方做出的赠与行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
婚后男方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要分情况讨论。首先,如果男方使用自己个人财产购置房产的话,即使是在婚后购买,这套房产也属于男方个人所有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结婚后一方买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看购房所用财产的性质,以及双方是否存在相关约定等情况。首先,从购房所用财产性质来看:如果一方买房所用的财产属于该方个人所有,同时房产只登记在该方名下,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婚前购买的车辆,属于婚前财产,归所有人一方个人所有。因此,一方婚前购买的车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婚前购买车辆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则应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车辆登记在
结婚的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