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在异地是不可以办理结婚证的,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
男女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合影,离过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异地无法办结婚证,应当在任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且需要携带当事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如当事人双方均非当地户籍,是无法在当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回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民法典》规定异地是不能办理结婚证的。办理结婚证的流程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申请登记。
异地是不能办理结婚证的,需要在双方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需要的材料有: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当事人到结婚对象所在的异地办理结婚证的,需要的证件材料包括:双方当事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当事人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来说,异地结婚的情况占大多数,但都需要两人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登记。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 1、身份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证明材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
异地不可以办理结婚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异地登记结婚需要以下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