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主体: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
《民法典》规定有权申请撤销监护权的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有权撤销监护权。
按照侵害活动在时间上的长短以及紧急度,我们将人身安全令划分成紧急保护令以及长期保护令这两种。人身保护令的申请主体有:由于家暴行为中的受害主体正在受到侵害亦或是即将受到侵害,情况显得特别紧急,假使不采取有效措施来制止的话极有可能威胁到受害主体
申请撤销父母监护资格的方式是向法院申请撤销。撤销的情况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下列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一)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主体是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1、监护人不履行自己应尽的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但为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家庭暴力、虐待或对子女明显的不利的,
说起监护资格,肯定离不开监护人,监护人是与被监护人有亲密联系的人,不是谁都有监护资格的。 先说未成年人,在一般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均无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是祖父母、外祖父母;2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三点,分别是: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的程序有五点,分别是: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集体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