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
道路通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一次修正是在2007年,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次修正是在2011年,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已经修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1.
从事运输建筑垃圾和预拌混凝土等的车辆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驾驶室顶部、车身或者车厢后部、侧面等部位喷涂、悬挂放大号牌。城市管理部门核定运送建筑垃圾车辆的行驶路线、时间,应当征求公安机关
我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尚未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于2004年4月28日经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7年12月29日首次修订,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次修正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随意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并且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进行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是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技术性的法律文书,同时它也是公安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相应书面的依据;一般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人民检察院针对交通肇事者是否要提起公诉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通常也是法院在对嫌疑人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有以下安全生产权利: 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