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9
当事人需要经过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协议离婚后,可以再次起诉,就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再次起诉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由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和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起诉离婚后通常经过六个月可再次起诉。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予离婚。那么当事人间隔六个月之后可以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当事人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但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要求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
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但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要求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
首先,分居再长时间,夫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其次,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只是用于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 这一情形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第一,要求双方连续
离婚败诉六个月可以再次提起诉讼。但原告能够提供材料证明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离婚官司判不离可以再次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能提起离婚起诉,需要在六个月以后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在出现新情况、新理由时再次提起诉讼。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败诉后,在六个月之后可以再次就离婚事由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提出离婚配偶不同意可以起诉。想离婚的一方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需要注意的是,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可以,但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应当在六个月后起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