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工伤病情加重后的待遇: 1、工伤病情加重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2、如果医院可以确定病情加重是因工伤引起的,还可以申请因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如果确认成功就可以按工伤对待,如果鉴定部门经鉴定确认做出不属于因工伤直接导致的疾病,那么就不能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如下: 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办公室报告,并向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备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备案表; 2、工伤认定:员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
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包括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工
工伤病情加重后的待遇: 1、工伤病情加重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2、如果医院可以确定病情加重是因工伤引起的,还可以申请因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如果确认成功就可以按工伤对待,如果鉴定部门经鉴定确认做出不属于因工伤直接导致的疾病,那么就不能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企业和职工的责任有: 1、企业必须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做好工伤预防、病伤职工管理和伤残鉴定申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3、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
工伤保险待遇保险项目有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异地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等;用人单位支付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1、非法用工与劳务关系竞合时的处理; 2、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3、仲裁时效与工伤认定期间的适用; 4、法院不能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直接作出工伤认定; 5、工伤认定机构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工伤待遇中的自费项目有: 1、职工擅自到非指定医疗单位就医的; 2、工伤治疗所需药品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3、工伤职工在治疗过程中引起的其他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 4、工伤职工到非签订服务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做了较多的限制,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
工伤职工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